粤航海字 [2011]7 号
各会员单位:
在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背景下,社会团体组织不断深化改革,组织机构不断完善,管理越来越规范。航海学会的会员登记资料由于多年未进行更新,资料陈旧不全,会员职务升迁、技术职称升级等变动较大,而且原有登记资料要素已不能满足广东省科学技术协会最新统计要求,因此,需要对航海学会个人会员进行重新登记。
秘书处在征询部分团体会员单位意见后,提请八届三次常务理事扩大会议讨论,综合会员代表的意见,决定团体会员单位所有具备《广东省航海学会章程》第八条个人会员条件的科技人员,只要本人愿意,都自然成为广东省航海学会会员,予以会员登记。
会员登记工作量大,需要团体会员单位人事部门的配合与支持!会员登记表由个人会员填写,并贴上小一寸彩色近照,发送各会员单位人事部门。各会员单位人事部门收集后打包发送到学会邮箱或QQ。学会将重新制作会员证。
入会登记表部分内容与专家库人员登记表内容基本相同,学会收到各会员单位个人入会登记表(电子版)后,将变更另一份专家库人员登记表,以备上级有关部门需要时报送,故请如实认真填报。
入会登记表可在航海学会网站(www.gdhhxh.com)下载。
报送时间:2011年9月30日前。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0-81215007,020-80219155
邮箱:gzhhxh@163.com
QQ: 864966845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沙面大街7号四楼
邮编:510130
附:1、入会登记表(下载:
航海学会入会登记表.doc)
2、《广东省航海学会章程》第八条
广东省航海学会
二○一一年八月一日
《广东省航海学会章程》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应该有加入本会的意愿,拥护本会的章程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个人会员:
一、 取得助理研究员、讲师、工程师、经济师以上职称的航海或其他专业科技人员;
二、 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航海或其他专业科技人员;
三、 高等院校航海本科或大专航海专科毕业,在科研教学、生产等企事业单位和行政管理部门从事本学科工作三年以上者;
四、 具有相当于大专毕业水平,并从事航海或其他专业科技工作五年以上者;
五、 取得政府发给的船舶驾驶员、轮机员、电机员、报务员证书,具有高中毕业的学历或同等文化水平,并有五年以上资历的航海工作者;
六 与航海科技有密切关系的其他学科的科技人员,并具有本款一项、二项或三项的学历和工作经历者;
七、著名的航海技术革新家;
八、 热心并积极支持学会工作的其他有影响的社会人士;
在国外及港澳地区的中国籍航海科技人员,符合上款个人会员条件则可申请为本会会员。